第六百二十六章 跟着舅妈有饭吃

分花拂柳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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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会儿功夫,崇明就抱着沈禾爬上了山坡。

    这里住着十几户人家,显然是这里的住家。

    可是没等沈禾哭鼻子,崇明就开口说道:“不用哭了。”

    沈禾一呆:“为什么啊?”

    “这里连电线杆都没有,怎么会有电话线?”崇明抱着沈禾继续往上走:“大概这里都没几个人居住了。刚才看到的炊烟,好像是在这里,我们去看看,弄点吃的也是好的。”

    沈禾哭够了之后,终于良心发现,问道:“你抱着我辛苦吗?”

    崇明看了她一眼:“总算想起来问问了?”

    沈禾做了个鬼脸:“人家刚才那么伤心嘛。”

    崇明换了个手臂抱着沈禾:“这点分量不算什么。我负重五十公斤都可以急行军五公里,且还能保持作战能力。”

    “舅妈好棒!”沈禾忍不住竖起大拇指,夸奖崇明说道。

    崇明没想到,他有一天会被一个三岁的小丫头夸奖了。

    唔,这个感觉似乎还不错。

    所以,崇明开开心心的笑纳了:“还行吧!”

    “舅妈,这里为什么这么冷清?”沈禾东看看西看看,被个子高的人抱着就是好啊,视野就是广。难怪那么多人都喜欢长高个子。

    “大概这里已经荒芜了吧?”崇明皱着眉头回答:“我不是这个国家的人,你问我,我问谁啊?”

    沈禾嘟嘟嘴说道:“舅妈真不可爱,跟美女说话都不拐弯。”

    “我已经有你舅舅了,就不需要去哄其他美女了。”崇明直直的回答。

    然而崇明的这个回答,沈禾好喜欢!

    沈禾抱着崇明的脸颊就亲了一口:“对哒!小禾就喜欢舅妈这样对感情特别纯粹的人!”

    崇明转头看了看沈禾,捏捏沈禾的小脸蛋,向来心肠冷硬的他,居然觉得小丫头好可爱!

    嗯,他终于会用可爱这个词了。

    崇明踩着不知道废弃了多久的小路一路走上去,终于找到了冒出炊烟的地方。

    那是一个枯瘦的老汉,正在端着一个大碗坐在门槛上吃东西。碗里都是一些粗糙的饭食,仅仅是吃饱肚子而已。

    老汉一看到一个外国人抱着一个精致的跟仙女似的小娃娃走过来,差点吓得夺路而逃。

    “爷爷,我们是路过的,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?请问有没有地方可以打电话?”沈禾声音清脆,童音里带着一天天的甜。

    老汉总算不那么害怕了。

    眼神闪闪烁烁的回答说道:“这里没电话的!没有了!都搬走了!”

    沈禾继续问道:“都搬哪里去了?”

    “都去一百多里外面的镇子上了。”老汉不确定的看看崇明,这个男人一身凶性,老汉被他看一眼,腿都在发抖。

    崇明东看看西看看,这里的房子确实都荒废掉了。

    难怪,这里连电线都没有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会在这里?”崇明开口问道。

    崇明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普通话。

    老汉明显又是一脸的意外,回答说道:“我在这里放羊,常年都是在这里的。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去镇子上。”

    崇明将沈禾放下,对沈禾说道:“去其他的房子找找看,看看有没有吃的。”

    沈禾点点头,跟崇明转身要走。

    老汉站了起来,说道:“别找了,没的吃的!他们搬走的时候都带走了!”

    沈禾抬头看着崇明:“舅妈,我们今晚会有吃的吗?”

    “会的!他们再搬走,也会留下一些痕迹的。”崇明摸摸沈禾的脑袋,说道:“比如说,一些块茎类植物,是会自己生长的。”

    沈禾眼睛又睁大了:“你会找吗?”

    “会。”崇明简单的回答。

    沈禾的眼底又露出了崇拜的眼神。

    崇明忽然觉得好有成就感。

    这些事情对他来说,都是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事情了好吗?

    在他两岁的时候,就已经会做的事情。在沈禾的眼里,竟然变得如此伟大。

    崇明觉得他好像找到了人生的奥义,那就是好好的教育一下沈禾!

    嗯,前提是贺逸宁肯答应。

    崇明带着沈禾很快在房前屋后寻找了起来。

    沈禾跟在崇明的身后,看着他用木棍石头之类的简单工具,只是简单的在地上铲了几下,竟然真的就弄出一大堆块茎来!

    沈禾简直崇拜极了!

    崇明一会儿功夫就弄到了一堆食物。

    放羊的老汉看到崇明竟然真的找到了食物,顿时惊呆了。

    崇明找了个闲置的空屋,将食物搬了进去之后对沈禾说道:“你一个人在这里害怕吗?”

    沈禾说道:“害怕!”

    崇明瞬间无语,只能蹲下身体说道:“走,一起吧。总吃这个东西,吃不饱的。虽然我们还有几条鱼,不过,我看我们一天之内是走不出去这个地方。所以我们要多储备点食物。”

    “然后我们还要去别的地方挖块茎吗?”沈禾问道。

    “不,去打猎。”崇明回答。

    沈禾乖乖的跟着崇明一起往外走。

    崇明跟沈禾算是平安了,沈柒跟刘义就没这个好运了。

    毕竟,崇明比刘义更专业。

    崇明更懂得如何保护自己,以及保护好沈禾。

    而沈柒跟刘义跳下去的时候,原本是跟小夏在一起的。

    结果浪花太大了,一落水,三个人便被吹散了。

    沈柒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过来的。

    反正一醒来,全世界好像就只剩下了自己。

    沈柒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,却发现脚踝好痛。

    低头一看,才发现脚踝略微有点红肿。

    应该是撞到了哪里,而且撞的还不轻。

    好在不是扭伤,扭伤的话就完蛋了,别想走出这里了。

    沈柒猛然回神,到处寻找小夏和刘义。

    可是整个浅滩空荡荡的,什么都没有。

    好像全世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。

    沈柒赶紧抬手去摸手机。

    她的手机倒是没丢,可是打开一看,已经进水了,别说打电话了,开机都是问题。

    沈柒的手机是市面上常见的那种智能机,最不防水,基本一泡,就彻底报废了。

    沈柒无奈的将手机往地上一丢抬手看看时间,好在手腕上的腕表还在走针。

    此时已经是下午的五点多了。

    沈柒算了算时间,她大概被水冲出去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。

    就这样她居然都没有淹死,真的是万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