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 坏家伙!

谷雨白鹭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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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盛永伦是西关大少,爱吃、会吃,讲究吃。宜室和他相处的至多时间,好像都是陪他吃饭。

    书上写“官宦三代,才学会穿衣吃饭。”盛永伦生着一张贫嘴,更生一条刁舌。松岛的馆子没有能让他满意的。不是嫌弃厨子的刀功不好,就是鄙夷馆子里的制汤不够正宗。所以,他请宜室吃饭基本都是自、己、做!

    “真是好男人啊!”沈兰香看着挽起袖子,在案台前忙忙碌碌的盛永伦,幽幽地问身边的宜室,道:“你说,是不是搞错了?盛永伦根本不是什么有钱家少爷。他的车、他的西装是借来的。他家可能世世代代就是做厨子的。不然,他怎么会下厨,还这么喜欢下厨?”

    宜室郁闷的心情被兰香的话逗得舒朗起来。每次和盛永伦吃饭,宜室拖也要把沈兰香拖上。她一点都不关心盛永伦是富家少爷还是厨子,只觉得奇怪,都说男子远庖厨。盛永伦不仅不远着厨房,还特别地喜欢亲近那些鸡鸭鱼肉、荠菜豆腐。有一次,他还把车开到狭小的菜市场,兴致勃勃买来新鲜的鱼肠,要给她做鱼肠粉。一点都不介意,腥咸的鱼味染在车里几日都挥散不去。

    不管宜室如何讨厌盛永伦这个人,又不得不承认,她无法讨厌他烹饪的食物。盛永伦不管做什么菜,哪怕最简单的炒鸡蛋都能做得与众不同。每一次尝到,就像第一次吃到炒牛奶时一样,味蕾会比她的脑子更快的发出惊叹。

    被惊艳到的味蕾何止宜室一个,沈兰香同样沉溺其中。赞不绝口,“真是太好吃了!盛永伦,你做的炒鸡蛋,为什么这么好吃?”

    今日时间仓促,所做的都是几样家常菜,琵琶蛋、蒸鲜咸鱼、猪肉汤、梅菜扣肉。

    这琵琶蛋其实就是煎蛋饺,但是它和家常的煎蛋饺又有很大的分别,比普通的煎蛋饺好吃得多。

    首先它用上等鱼肉碾之为肉泥,然后加入半肥半瘦猪肉泥,再加入冬菇粒、笋粒、马蹄粒。将鸡蛋破开后,加适量的油、盐,将鸡蛋打至大泡,再加入肉泥,搅匀煎之即可。东西不贵,难为是费时费事。

    沈兰香赞他是,“有心有意。”

    宜室嘴上不饶人地嘟哝,“年纪轻轻,不专心于学业。花时间在吃的上,玩物丧志!”

    兰香在桌子底下拉她衣裳,“吃人的嘴软,你就不能说两句好听话吗?”

    “不能!”宜室硬颈的说道:“我是不屈的战士,不会为一顿饭而折腰!”

    盛永伦笑得哈哈,摇晃着红酒杯,伸手在宜室白嫩的脸颊上摸一把,“傻瓜,民以食为天。在中国就没有什么事情是吃饭不能解决的,如果一顿饭不行,就吃两顿,两顿不行,就吃三顿。天长日久,有一天总会行。”

    “盛永伦,你别碰我!”宜室生气地用手里的餐叉去刺他的眼睛。

    盛永伦一个闪避,用手格挡,叉子戳在手背上。疼得他立马把手缩回来,摸着被刺痛的地方,恶狠狠地说道:“没良心的东西!老子下厨做饭给你吃,你却想要我的眼珠子!”

    “是啊!”宜室竖起眼睛,凶横地说道:“我要拿你的眼珠子做下酒菜!”

    盛永伦啧啧摇头叹息,“真是最毒妇人心。”

    “谁要你阴魂不散的缠着我!我警告你,你再敢动手动脚,我就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!”宜室说完狠话,把叉子用力扔到他的红酒杯中。钢叉叮叮当当在红酒杯中打了几个圈,玻璃和金属发出尖锐的碰撞声。

    沈兰香有些惊恐的看着宜室。宜室一贯温柔谦和,今天却变得特别凶残和暴力。还是说兔子急了也咬人,盛永伦杀伤力太强,逼得淑女也要龇牙咧嘴,急跳脚。

    盛永伦依旧含笑,一点不怕宜室的威胁。他知道,她是纸老虎,就敢呼呼。他笑嘻嘻地把叉子从红酒杯中拿出来。仰头把红酒杯中的酒精一饮而下,道:“你吃了我的眼睛就要做我的眼睛,吃了我的心肝,就要做我的心肝!吃了我做的菜,就要一辈子做菜给我吃!”说完,迅雷不及掩耳之势,猛地把的宜室头拉过来,吻上眼前的红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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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沈兰香震惊得上牙齿当当打着下牙齿。

    滴答、滴答……

    自鸣钟的秒钟在房间轻快地摆动,像小老鼠窃喜的尾巴摆来摆去。

    四片柔软而年轻的唇,紧紧沾在一起。时间仿佛凝固了一样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们……”

    盛永伦松开宜室,皱着眉头吐出一口血来,“好厉害的妮子!刚刚要挖出我的眼珠子,现在又想咬掉我的舌头!”

    宜室又羞又愧,脸色雪白,恶心道:“盛永伦!我要杀了你!杀了你!”

    说完,她站起来,挥舞着叉子就要戳他。兰香吓得脸色煞白。

    宜室当然不可能杀了盛永伦。杀不了,恨是恨得要死的。在心里诅咒一万遍,哭得两只眼睛都肿起来。沈兰香安慰好久都收不住她的眼泪。

    少女情怀总是诗,每一个少女在十六七岁对自己的身体是爱之又爱,百般珍视。谁不曾在被子里幻想过自己的初吻会是和谁,是在哪时。想到浪漫处,梦里面也要笑醒来。千般的场景,或甜美、或忧伤,都是要把吻留给心爱的人。

    盛永伦横生一脚,巧取豪夺,生生把她的初吻拿走了。她怎能不气得涕泪交流,浑身发颤?

    更要紧的是,这件事说大不大,说小不小,说将出去对盛永伦的影响微乎其微。对她的影响可不得。

    头一个,如果母亲殷蝶香知道立马就要甩她一个大耳光。批评、罚跪、禁足……甚至她能不能继续上学都是问题!不能上学就不能出门,不能出门就不能见王焕之。王焕之现在是渺无踪迹,她要是被禁足的话,就一点机会都没有。往小想是一个吻,往大想,这一辈子都被他毁了!

    宜室越想越怕,怎能不哭得声嘶?

    盛永伦开始还嘴硬,嬉笑着说:“一个吻而已,有什么大不了!大不了,你也亲我一下,我们扯平!”

    “滚,你给我滚!”

    宜室哭得歇不住,整整哭了两个小时,悲悲切切。到最后,哭得盛永伦也心慌起来。他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女孩能哭这么久。害怕再哭下去,她身体里的水份都要随着眼泪哭干。他软下身段,在宜室面前低声下气,赔礼道歉。

    “宜室,对不起,我下次再也不会不经过你同意就亲你。”

    宜室气红了脸,哽咽地说道:“……盛永伦你这是道歉吗?难道还有下次啊!”

    “怎么不可能,世事难料!说不定,到时候是你求着我亲你!”

    宜室本来快收住的眼泪被他这么一说,又忍不住了。

    沈兰香道:“盛永伦,你这是道歉吗?你这是欺负人!你想一想,你这么欺负宜室,宜室能喜欢你吗?”

    兰香的话点醒了他,盛永伦马上正了正神色,立在宜室面前说一声对不起鞠一长躬。宜室扭过头不理他,他就转一个方向说对不起躬一长躬。如此反复好几次。

    宜室垂闭着眼睛,仍是在啜泣不已。沈兰香抚着她的肩,小声说:“宜室,你别光哭了!事情已经发生,他也说了对不起。现在就看你想怎么办了。”宜室咬着牙不说话,沈兰香眉头一动,“你不说,我也明白你的心思。这样吧,我来代替你说。”说着,她转头看向盛永伦,道:“盛永伦,你现在是道歉了。但光是道歉是不够的!你必须拿出诚意来。”

    盛永伦问:“什么才算拿出诚意?”

    沈兰香想了想,道:“你需答应两件事。”

    “哪两件。”

    “第一,你要把这件事烂在肚子里,死也不能和别人说。”

    “这个容易,我答应你,绝不和任何说。亲奶奶也不说。”他拍着胸脯,笑容满面,丹凤眼瞟在宜室脸上,“第二件呢。”

    沈兰香觑他一眼,道:“你别高兴得太早。第二件事,你往后不得没缘故地出现在宜室身边三尺的地方!”

    盛永伦脸色一变,马上说道:“我什么都能答应你,唯这件事不行!”不出现在宜室身旁,他还能和她进一步发展?这不是自己堵自己的路吗?他绝不能答应这样的无理条件!

    他出尔反尔,宜室又啼泣起来。她本是喜欢流眼泪的女孩,眼前的这个男人又总是能把她惹哭。

    看见她满脸的金珠子,银豆子。盛永伦瞬间心软下来。只求得眼前的仙女不哭,他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。咬牙道:“好了,好了。你别哭了,我答应你就是!”

    盛永伦说到做到,说离宜室三尺就三尺。为了以示慎重,他特意找来绳子,让兰香把三尺的距离比划出来。

    一看到三尺的长度,他笑得嘴都合不拢,“原来三尺也没多长,一只手臂的长度而已。”

    宜室咬牙切齿向着沈兰香嘟哝,“你刚刚怎么不说三米、三丈、三千尺。”

    沈兰香无辜地说:“我也不知道三尺多长,常陪妈妈做衣裳,听她和裁缝说尺啊尺的,我就记着了。没想到三尺会怎么短!”

    一个说得委屈,一个听得无奈。现在,只能接受现状,三尺就三尺吧。总比寸步不离地跟着强!

    有了三尺距离,盛永伦想开车送宜室回家是不可能。宜室也坚拒他送。不得已,盛永伦只能让司机送她和沈兰香回去。走的时候,千叮咛,万嘱咐一定要把上官小姐和沈小姐安全送回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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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黑夜漫漫,街边的路灯一盏盏的亮起,路边的灯影像怪兽一样拖长拉在路面上。小车开出去很远,盛永伦还伫立在街旁的灯影下。沈兰香注视着车外,直到车窗外的人影变成一个小黑点才转过头来。

    离家越近,宜室越发不安。她害怕自己的失态会引起母亲的怀疑。她惭愧至极,好几次在沈兰香面前痛哭。“兰香,我怎么这么倒霉。招到惹到盛永伦这个混世魔王!他真是我命中的克星,我快被他烦死了。”

    沈兰香笑着捏她的香腮,道:“你就别哭了。再抱怨下去,别人还以为你是在炫耀呢!”

    “我炫耀什么?”宜室的脸颊上还挂着泪珠,满脸不解。难道被恶棍纠缠还是一件可喜可贺,值得炫耀的事情吗?

    “唉,你还真是……”沈兰香长叹一声,目光移到窗外。

    沉默的沈兰香,脸上露出一种宜室从来没有见过的成熟。这种超越年纪的成熟让宜室感到害怕。因为,这种成熟不是随着生活的增加慢慢增多,它是因为外力直接给予。所受之人,必受过千锤百炼的磨砺才能露出这样坚毅的目光,欲言又止的叹息。

    “兰香,你说话啊。到底怎么呢?”

    沈兰香回过头来,微笑着说道:“没有什么。我就是——有感而发。宜室,你太单纯。现在是什么世道,全国各地到处都在打战。今天你吞并我,明天我吞并你。松岛看起来风平浪静,其实这安稳只是一时的安稳。说不定哪天就要打战。到时候,我、你、这学校的同学哪个能静下心思来读书。都是自奔前程,各自保命。别看现在在学校,大家好像把心思都放在学业上。其实谁不是睁着眼睛想找个好归宿?现在能结一门亲是一门亲,保不齐未来战乱还有个投奔的地方。盛永伦看上去没个正型。可从他的吃穿用度就能看出来家境是极好的。他本身除了嘴油一些,谈吐、风度都不错。对你又这么喜欢,如果你能——”

    宜室捂住耳朵,啐道:“你快别说了!把他夸得天上人,人间无似的!我才不稀罕!你若喜欢他,拿去就是!我明天就和你去做牵线的红娘,搭桥的月老!”

    沈兰香的唇边露出一丝讥讽的笑,转而马上又哈哈大笑起来,“唉,你给我我也要不起啊!他又不喜欢我,他喜欢的人是你!”

    “呸,谁要他喜欢!我才不要!”

    沈兰香横了她一眼,道:“得!就你这嚣张样儿,活该在学校被人挤兑!下次,本来我还想帮你一起去找王焕之,现在我也懒得帮你了——”

    “兰香,你要陪我一起去找王焕之吗?”一提到心上人,宜室马上忘了刚才的眼泪。拉着兰香的手,像婴儿一样在她身上磨蹭。

    “好兰香、好兰香。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。”

    兰香挨不过她,笑着把她推开,“你别这么肉麻。我问你,你真的喜欢王焕之吗?王焕之的家庭条件可能比盛永伦差多了。”

    宜室想了一会,道:“反正我不喜欢盛永伦。”